• 网站首页
  • 研院简介
    • 基本概况
    • 组织架构
    • 工作职责
  • 招生工作
    • 联合培养招生
    • 招生简章
    • 规章制度
    • 下载中心
  • 培养工作
    • 联合培养信息
    • 教学管理
    • 实践活动
    • 规章制度
    • 下载中心
  • 学位与学科
    • 通知公告
    • 学位申请与授予
    • 学科建设
    • 导师管理
  • 党建思政
    • 思想政治教育
    • 支部活动
    • 党纪法规
  • 奖助体系
    • 动态信息
    • 政策文件
    • 工作参考
    • 下载专区
  • 学术交流
    • 学术报告
    • 研究生论坛
    • 名师论道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2024年开展联合培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聘期考核的通知

2024年06月04日  点击:【】

各联合培养单位:

为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促进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快速发展,根据《贵州师范学院与贵州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贵师院发〔2022〕7号)(附件1)精神,现就联合培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聘期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2021级联合培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

二、考核程序

(一)自我鉴定。研究生导师填写《贵州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聘期考核表》(附件2)并提供《考核表》印证材料。

(二)培养单位考核。各培养单位组织开展初审,重点围绕聘期考核主要内容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建议考核等次,并报送至学校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考核。各培养单位初审结束后,学校研究生院组织开展复评,对各培养单位提出的建议考核等次进行审定。

(四)结果公示。学校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三、考核其他要求

(一)聘期考核结果将作为研究生导师津贴发放等的依据,请各联合培养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工作。

(二)请各联合培养单位于6月20日前将《考核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印证材料及《贵州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聘期考核成果与项目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研究生院(信息楼81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何明珍内网邮箱。

附件:1.《贵州师范学院与贵州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

      2.《贵州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聘期考核表》

      3.《贵州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聘期考核成果与项目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4年6月4日


  • 附件【附件1《贵州师范学院与贵州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贵州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聘期考核表 (1).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贵州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聘期考核成果与项目汇总表.xls】已下载次

上一条:关于学校2024年度贵州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推荐评审结果公示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4年度贵州师范学院与贵州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项科研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关闭】

总访问量:

贵州师范学院研究生院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贵州师范学院
电话:0851-85842710  邮编:550018

技术支持:贵州航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文章详情

关于2024年开展联合培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聘期考核的通知

 阅读:
发表于
2024-06-04

各联合培养单位:

为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促进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快速发展,根据《贵州师范学院与贵州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贵师院发〔2022〕7号)(附件1)精神,现就联合培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聘期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2021级联合培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

二、考核程序

(一)自我鉴定。研究生导师填写《贵州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聘期考核表》(附件2)并提供《考核表》印证材料。

(二)培养单位考核。各培养单位组织开展初审,重点围绕聘期考核主要内容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建议考核等次,并报送至学校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考核。各培养单位初审结束后,学校研究生院组织开展复评,对各培养单位提出的建议考核等次进行审定。

(四)结果公示。学校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三、考核其他要求

(一)聘期考核结果将作为研究生导师津贴发放等的依据,请各联合培养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工作。

(二)请各联合培养单位于6月20日前将《考核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印证材料及《贵州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聘期考核成果与项目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研究生院(信息楼81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何明珍内网邮箱。

附件:1.《贵州师范学院与贵州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

      2.《贵州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聘期考核表》

      3.《贵州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聘期考核成果与项目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4年6月4日


  • 附件【附件1《贵州师范学院与贵州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贵州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聘期考核表 (1).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贵州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聘期考核成果与项目汇总表.xls】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