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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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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5年06月04日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强化产教融合育人机制,规范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提升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根据《贵州师范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要求及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需要,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联合培养基地包括但不限于联合培养项目基地、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等类型。

二、申报条件

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合作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同时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主要业务能满足相关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研究生完成专业实践和实践教学任务的要求,在区域内具有行业代表性。

(二)具有长期稳定合作培养研究生和拓展合作范围的潜力。

(三)具有一定的规模,能提供研究生联合培养所必需的学习、工作、生活等条件。

(四)具有一定数量并符合聘任条件的校外导师,主要业务能满足研究生实践教学和实习指导的需求。

(五)具有相对完善的联合培养管理机制,能够规范管理并保障研究生联合培养质量。

三、申报材料

(一)《贵州师范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工作站)申报书》(附件2);

(二)申请论证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申请论证报告包含合作单位的行业性质、基本条件、适用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合作基础、合作方式、运行机制、建设进度、预期成效等;

(三)基地培养计划及管理制度。

四、申报程序

(一)提交材料。培养单位与合作单位根据研究生联合培养需求,达成合作共识,经培养单位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提交申报材料;

(二)专家评审。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分管校领导审签后发文公布;

(三)签订协议。经学校批准后,各培养单位与合作单位正式签订《贵州师范学院-******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工作站)协议书》(附件3);

(四)基地挂牌。协议签订后,学校授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牌匾。

五、工作要求

(一)各培养单位在对已有联合培养基地进行充分梳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的需求,开展校级联合培养基地的增列工作。

(二)各培养单位须高度重视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工作,为后续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省级研究生工作站的申报奠定基础。

(三)请各培养单位于2025年6月23日前将申报书(附件2)、协议书(附件3),以及《贵州师范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何明珍老师内网邮箱,盖章后的申报书、汇总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交研究生培养办公室(信息楼814办公室)。


联系人:何明珍            联系电话:0851-86416508


附件:1.贵州师范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2.贵州师范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工作站)申报书

    3.贵州师范学院-******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工作站)协议书

     4.贵州师范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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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学院研究生院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贵州师范学院
电话:0851-85842710  邮编:55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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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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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强化产教融合育人机制,规范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提升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根据《贵州师范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要求及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需要,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联合培养基地包括但不限于联合培养项目基地、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等类型。

二、申报条件

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合作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同时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主要业务能满足相关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研究生完成专业实践和实践教学任务的要求,在区域内具有行业代表性。

(二)具有长期稳定合作培养研究生和拓展合作范围的潜力。

(三)具有一定的规模,能提供研究生联合培养所必需的学习、工作、生活等条件。

(四)具有一定数量并符合聘任条件的校外导师,主要业务能满足研究生实践教学和实习指导的需求。

(五)具有相对完善的联合培养管理机制,能够规范管理并保障研究生联合培养质量。

三、申报材料

(一)《贵州师范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工作站)申报书》(附件2);

(二)申请论证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申请论证报告包含合作单位的行业性质、基本条件、适用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合作基础、合作方式、运行机制、建设进度、预期成效等;

(三)基地培养计划及管理制度。

四、申报程序

(一)提交材料。培养单位与合作单位根据研究生联合培养需求,达成合作共识,经培养单位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提交申报材料;

(二)专家评审。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分管校领导审签后发文公布;

(三)签订协议。经学校批准后,各培养单位与合作单位正式签订《贵州师范学院-******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工作站)协议书》(附件3);

(四)基地挂牌。协议签订后,学校授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牌匾。

五、工作要求

(一)各培养单位在对已有联合培养基地进行充分梳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的需求,开展校级联合培养基地的增列工作。

(二)各培养单位须高度重视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工作,为后续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省级研究生工作站的申报奠定基础。

(三)请各培养单位于2025年6月23日前将申报书(附件2)、协议书(附件3),以及《贵州师范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何明珍老师内网邮箱,盖章后的申报书、汇总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交研究生培养办公室(信息楼814办公室)。


联系人:何明珍            联系电话:0851-86416508


附件:1.贵州师范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2.贵州师范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工作站)申报书

    3.贵州师范学院-******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工作站)协议书

     4.贵州师范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