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关于开展首批校级一流学科、一流培育学科期终验收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科研机构:
为加强我校学科建设与管理,检验校级一流学科周期建设成效,根据《贵州师范学院一流学科建设实施细则(暂行)》、《贵州师范学院一流培育学科建设实施细则(暂行)》等文件规定和要求,学校决定对2019年立项建设的首批校级一流学科、一流培育学科开展期终验收考核工作,现就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一)校级一流学科(10个)
A类一流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教育学
B类一流学科:地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
C类一流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数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物理学
(二)校级一流培育学科(3个)
A类一流培育学科:设计学
B类一流培育学科:生物学
C类一流培育学科:应用经济学
二、验收内容
1.根据校级一流学科管理有关文件要求及《建设项目任务书》规定的建设任务与目标,重点检查各一流学科、一流培育学科本周期总体目标的实现程度和标志性成果的产出情况。
2.检查各一流学科、一流培育学科建设经费使用情况。
三、验收结果及应用
本次校级一流学科期终验收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期终验收“合格”的一流学科,除及时发放科研奖励外,学校还将该学科纳入新一轮建设,并在省级重点学科、一流学科申报推荐中给予支持;期终验收“不合格”的一流学科,不予发放科研奖励,且在新一轮建设中不得申报本层次及以上类别一流学科。
四、其他事项
1.学校已将校级一流学科、一流培育学科期终验收考核结果纳入到各学院、科研机构2022年度学科建设绩效考核指标,故请各学院、科研机构负责人及学科带头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报《贵州师范学院一流学科建设期终验收报告》(附件1)及《贵州师范学院校级一流学科标志性成果统计表》(附件2),确保所填数据真实、准确、有效,严禁弄虚作假。
2.除表中另有说明外,所填报各项内容的统计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请各学院、科研机构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验收报告》(胶装,一式五份)报送至信息楼1103办公室,电子版(含相关支撑材料)发送至研究生院胡多姿老师内网邮箱,恕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胡多姿 电话:15285188513)
附件:1.贵州师范学院一流学科建设期终验收报告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